京东开放平台兑换无忧服务规则
本规则于2020年6月8日发布,于2020年6月15日生效。
第一章 定义
1.1兑换无忧服务:指消费者在京东开放平台购买带有“兑换无忧”服务标识的生鲜卡券类商品后,若消费者在兑换实物商品过程中,出现商家未按商品详情页承诺的时效预约兑换,或者更改预约时间且无法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在订单页面选择“卡券无法预约/无法兑换”理由提交售后服务单,商家需为消费者进行延迟预约补偿30元;如消费者反馈预约后未按时发货,商家需为消费者进行延迟发货补偿30元;如消费者反馈卡券商品仍无法兑换的,平台将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申请,商家自行对卡券作报废处理,同时商家需为消费者进行无法兑换补偿30元。
注:以上相应补偿均以订单维度为准,即一个订单可享受卡券无法预约、预约后未按时发货、无法兑换三种售后服务补贴(消费者均需在订单页面进行售后服务单申请,申请理由“卡券无法预约/无法兑换”)。当消费者与商家达成和解并符合以上三种补贴要求时,表示消费者接受商家无法兑换的现实并获得共计90元补贴,故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以上补贴并退款卡券注销等均履约完毕后,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的纠纷平台将不予受理。
1.2时效:订单完成后180天内。
1.3适用品类:参见下表
1.4“兑换无忧”服务标识示例:
第二章 开通与退出
2.1“兑换无忧”服务的开通
销售上述类目商品的商家可自愿申请开通“兑换无忧”服务,并按照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售后保障服务。开通方式如下:商家可通过邮件提报至对接运营,对接运营将在1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并邮件答复商家。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已合作商家拿货能力、历史销售额、售后服务平均处理时长小于6H、咚咚店铺月平均响应时长小于45s等;新入驻商家主要以拿货能力考核为主。
商家提报模板如下:
邮件主题:申请开通兑换无忧服务;
邮件正文:
2.2“兑换无忧”服务的退出
2.2.1主动退出:商家可通过邮件联系对接运营申请退出“兑换无忧”服务,对接运营将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邮件回复商家,退出服务会在收到运营人员邮件的次日生效。
2.2.2被动退出:如商家严重违反京东平台有关规定,京东有权强制关闭商家“兑换无忧”服务权限并将店铺所有商品退出“兑换无忧”服务。退出时间以系统及商品发布页面显示状态变更的时间为准。针对商家退出前产生的订单,商家仍应按“兑换无忧”履行服务。
第三章 服务细则
3.1已开通“兑换无忧”服务的生鲜卡券类商品需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对商品的预约时间、预约数量/日、发货日期、配送范围等进行详细说明,如未按规范标示,京东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要求商家整改。
注:“显著”的标准:内容应当位于商品详情页中,居该版块靠前或居中位置,字体大于该版块其他编辑字体并加粗。
商详页标示规范如下:
3.2消费者享受“兑换无忧”服务须同时满足:
3.2.1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带有“兑换无忧”服务标识;
3.2.2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内,以“卡券无法预约/无法兑换”的原因发起售后退货退款申请,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通过多种兑换渠道均未兑换成功的照片。
3.3 消费者应在所购卡券标示的兑换时间周期内进行兑换。
3.4 消费者在京东购买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卡券类商品后,在未收到卡券商品之前,不提供兑换无忧服务。
3.5消费者购买的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卡券类商品已经申请退货,将不提供兑换无忧服务。
3.6如消费者购买的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卡券类商品出现除预约和发货之外的问题的(例如对收到的实物商品不满意,或卡券商家发货后物流配送时效慢等),消费者可联系商家协商处理,此部分不属于兑换无忧的服务范围。
3.7如遇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网路故障、客观因素等影响,将可能视情况暂停此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遇交通管制、特殊天气(如雨、雪、台风、地震等)等影响,停电、系统异常等影响,或受该区域治安、交通等状况影响,受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等情况影响,将暂停此项服务,不予赔付。
3.8 兑换无忧服务将对订单的实际下单账户进行相应的赔偿和退款,如持卡人非下单购买人,可优先联系下单购买人,并由其联系京东客服处理。
3.9如遇京东开放平台发起的促销活动及特定节假日,响应时效要求以开放平台通知或公告为准。
第四章 违规处理
4.1商家应当履行“兑换无忧”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经京东介入且判定为商家责任的,商家除履行注销卡券退款义务外,仍需向消费者赔付享受“兑换无忧”服务的30元。
4.2商家履行“兑换无忧”服务向消费者赔付后,同一行为将不再属于《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第五章 附则
5.1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售后管理规则》 、《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处理。
5.2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3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5.4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5本规则于2020年6月8日发布,于2020年6月15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guize@jd.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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