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电动车类三包服务规则
第一章 定义
1.1“电动车类三包服务”是指消费者在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店铺购买电动车类商品后,若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应提供免费维修、换货、退货的服务,消费者原因导致的情形除外。
1.2适用范围:电动车类目下的商品
1.3电动车类商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文中表1的情形。
第二章 服务内容
2.1 商品自签收之日起7日内(自签收次日零时起满168小时为7日),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维修、换货或退货。
2.1.1若消费者选择退货,商家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2.1.2若消费者选择换货,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如无法提供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如消费者与商家另行协商,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处理。
2.1.3若消费者选择维修,可由商家提供维修或经协商同意消费者自行维修。若消费者自行维修,商家承担对应的维修费用,具体金额以消费者提供的维修发票或双方协商为准。
2.2 商品自签收之日起15日内(自签收次日零时起满360小时为15日),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维修或换货。
2.2.1若消费者选择换货,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如无法提供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如消费者与商家另行协商,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处理。
2.2.2若消费者选择维修,可由商家提供维修或经协商同意消费者自行维修。若消费者自行维修,商家承担对应的维修费用,具体金额以消费者提供的维修发票或双方协商为准。
2.3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发生使用性能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维修。若因同一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或证明,要求商家更换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如无法提供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商家有同货号或同款式而消费者不愿意更换坚持退货的,可收取折旧费,但商家应提供折旧费的收取依据。
2.4电动车的包修部件及有效期:
表1
配件名称 | 三包期限 | 包修范围 | 不包修范围 | 备注 |
电机 | 3年 | 霍尔元件烧坏、质量、性能故障 | 进水、断线、轴承磨损 | 2年内换新;2年后包修,收取维修费用 |
电池 | 1年 | 经检验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60%或经检验属于质量问题的 | 人为损坏 | 前3个月或前5000公里换新电池,之后换维护电池 |
控制器 | 1年 | 性能故障 | 进水、断线、外壳磨损 | 保修 |
充电器 | 1年 | 性能故障 | 进水、断线、外壳磨损,外力造成的裂痕,私自打开内部,缝合贴标被撕毁 | 保修 |
仪表 | 1年 | 性能故障 | 进水、断线、外壳磨损 | 保修 |
功能开关 | 180天 | 失去喇叭、大灯、转向的功能 | 断裂、变形 | 保修 |
喇叭 | 90天 | 性能故障、 | 生锈 | 保修 |
车架、车把 | 1年 | 脱焊、材质性断裂 | 外力撞击,人为损坏 | 保修 |
前轴、中轴(包括档、碗、轴棍)飞轮 | 90天 | 材质性断裂 | 人为损坏 | 保修 |
减震前叉 | 180天 | 弹簧断裂、脱出 | 人为或外力不当造成扭曲、变形等,正常的润滑剂流出 | 保修 |
外胎 | 90天 | 材质性开裂 | 磨损、外力扎破 | 保修 |
内胎 | 15天 | 有沙眼,漏气 | 自行修补 | 保修 |
鞍座,车圈 | 180天 | 断裂、脱焊 | 人为损坏 | 保修 |
抱闸 | 180天 | 闸皮材质性断裂 | 人为损坏 | 保修 |
调速把 | 180天 | 失去正常调速功能或模式转换功能的质量问题 | 断裂、变形 | 保修 |
断电刹把 | 180天 | 失去断电功能 | 断裂、变形 | 保修 |
电源锁 | 180天 | 失灵,接触不良 | 人为损坏 | 保修 |
2.5消费者或商家申请京东介入处理纠纷的,若商家同意退货的,但消费者在未和商家确认的情况下,使用了到付方式给商家退货,商家应先支付运费签收货物,由于消费者到付而产生的多余的运费,商家可以与消费者协商承担。
第三章 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范畴
3.1 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保养及调整造成的故障。
3.2 使用、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坏的。
3.3 用户自行改装、拆修造成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状态破坏,无法进行技术鉴定和分析的故障。
3.4不能出示有效凭证(有效发票、保修卡)的或卡物数据资料不符合的。
3.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3.6易损件、消耗件(保险管、灯泡、刹车皮、刹车线、车条、脚蹬、橡胶套、整车塑料件等)等正常损耗品。
3.7未经销售商或服务商同意,自行修理的费用。
第四章 商家管理
若商家未按照规则履行三包服务的,京东将依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违背承诺违规情形处理。
第五章 附则
5.1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内容,请参考《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处理;如运费问题,根据谁过错谁承担原则处理,具体可参考《运费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商家版)》;如质量问题的界定及纠纷,请参考《商品质量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商家版)》。
5.2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3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5.4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5本规则于2017年11 月 9日首次发布,于2017年11 月 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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